各科室:
为奖励在妇幼健康领域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充分调动广大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妇幼健康领域科学技术发展,提高我国妇幼健康水平,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备案同意,妇幼健康研究会设立妇幼健康科学技术奖,并联合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对在妇幼健康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工作者和单位进行奖励。妇幼健康科学技术奖是全国妇幼健康领域的最高科技奖项,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的奖励编号为0254(网址为http://www.nosta.gov.cn)
根据《妇幼健康科学技术奖奖励章程》,妇幼健康科学技术奖每两年评审一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推进新时代妇幼健康科技创新,现启动第三届(2019年)妇幼健康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奖项设置及名额
(一)评奖范围。
2018年12月31日之前,在妇女保健、围产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出生缺陷防治、生殖健康、中医药等领域,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预防保健、疾病防治、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
(二)奖项设置。妇幼健康科学技术奖设立四个奖项。
1.杰出贡献奖:若干项,授予为妇幼健康科学技术发展做出特别贡献的个人;
2.科技成果奖:若干项,授予在妇幼健康领域开展应用研究,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个人和组织;
3.自然科学奖:若干项,授予在妇幼健康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个人和组织。
4.国际合作奖:若干项,授予对中国妇幼健康科学技术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杰出贡献奖、国际合作奖不分等级。科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
(三)奖励名额。
杰出贡献奖每届授奖名额不超过2名;科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一等奖不超过10项,二等奖不超过20项,三等奖不超过30项;国际合作奖每届授奖名额不超过3个。
科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5人,单位数不超过10个;二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0人,单位数不超过7个;三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8人,单位数不超过5个。
二、评奖条件
(一)杰出贡献奖。授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科学技术工作者:
1.长期致力于推进妇幼健康领域科学技术进步,取得突出成绩,做出杰出贡献的;
2.在妇幼健康领域科学技术前沿研究中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突出建树的;
3.在妇幼健康领域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中,创造巨大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的。
(二)科技成果奖。授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组织:
1.在妇幼健康技术研究开发或转化推广方面创造性地解决关键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并产生重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
2.在实施妇幼健康领域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经过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
3.在妇幼健康领域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正式授权,并具备以下条件的:①专利权属明晰,且没有争议的;
②专利产品通过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或注册;
③专利产品已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具有产业开发潜力。
(三)自然科学奖。授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组织:
1.在妇幼健康基础理论研究中取得重要发现并提出新的学术观点且得到国内外学术界的公认的;
2.在自然科学领域解决妇幼健康重大科学问题,或为重大科技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
(四)国际合作奖。授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1.同中国公民或者组织在妇幼健康领域开展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的;
2.向中国公民或者组织传授妇幼健康领域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成效特别显著的;
3.为促进中国与外国的妇幼健康领域的国际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作出重大贡献的。
三、推荐申报程序及奖励评审
(一)推荐申报渠道。申报妇幼健康科学技术奖需由以下单位和科学家推荐:
1.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及上述部门和单位所属医疗、保健、预防机构,计划生育、科研机构;高等院校。
2.中华医学会及专科分会、中华预防医学会及专科分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妇幼保健协会、中国优生优育协会、中国优生科学协会等相关行业协会。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首席科学家、妇幼健康研究会理事、妇幼健康研究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推荐申报方式。推荐单位以及科学家针对每个奖项推荐的项目和个人数量不超过2个。
推荐时,应当填写统一格式的妇幼健康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包括《杰出贡献奖推荐书》、《科技成果奖推荐书》、《自然科学奖推荐书》、《国际合作奖推荐书》(详见附件1-4),提供真实、可靠的评价材料。
(三)奖励评审程序。妇幼健康研究会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妇幼健康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提出获奖候选个人、单位和奖励等级。妇幼健康研究会确认并颁发证书。一等奖候选者需做答辩陈述。
妇幼健康研究会将从获得妇幼健康科学技术奖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推荐妇幼健康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奖项目应当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8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
(二)每个推荐项目限报10篇以内、且以前申报本奖项未曾使用过的代表性论文、专著、成果等。
(三)报送材料中提供的应用证明等应与本次申报成果密切相关。
(四)推荐书请从妇幼健康研究会网站www.amchs.cn实名注册并在线填写。
(五)请将填写完成的推荐书word文件刻录成VCD数据光盘或拷贝U盘。
(六)打印推荐书并装订成册,作为书面材料原件。
(七)请将推荐书数据光盘或U盘1份及书面材料1份,于2019年2月18日前一并报送医教科。
附件: 1.第三届(2019年)妇幼健康科学技术奖杰出贡献奖推荐书
2.第三届(2019年)妇幼健康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奖推荐书
3.第三届(2019年)妇幼健康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推荐书
4.第三届(2019年)妇幼健康科学技术奖国际合作奖推荐书
医教科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