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户外LED大屏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日期 |
采购预算 |
户外LED大屏幕 |
1套 |
合同签订后15天内 |
16万元 |
(注: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该项目整体包干,包含控制主机、LED控制器、20KW配 电柜、钢结构、大屏备品备件、电缆、布线及整体安装调试等)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同一品牌制造商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需提供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处于内控的考虑,本项目采用院内资格遴选采购形式进行,选择一家资格商在入围后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集采馆(定点集市)”进行议价。
四、遴选事项安排
领取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15:30
遴选响应文件送抵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梅东路17号省生殖医院2号楼706室
联系人及电话:李生 020-87624790
响应文件内容:资质证明材料、业绩情况说明、对本公告的响应材料以及服务承诺、报价单等。(详情见附件)